周多明参加陇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改进立法工作 重视专题调研 创新监督方式 加强代表工作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13 00:00:00


1月11日下午,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在陇南代表团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这三个报告共同的特点是篇幅上由长到短、内容上由虚到实,现在的每句话基本上都有深层的含义,三个报告都写得非常实在、非常客观,都是“真金白银”掷地有声。


周多明代表说,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在的报告基本是“点题式”的,是点到而止。实际上每一部法律的出台,都需要做大量的调研、座谈、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是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和努力的。报告中所讲到的内容客观实在,有些工作根本没法展开来讲。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这段时间,感到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重点予以关注。一是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现在立法过程中部门以法扩权的问题比较突出,今后立法的初稿看能不能不由提出单位起草,而是由人大的有关部门来起草,这样就会客观公正很多。要谨防一些部门和地方把法律作为工具,实现部门利益法制化。二是重视专题调研,解决实际问题。要尽可能带着问题去调研,还要带着问题回来。调研要有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看法、自己的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措施,搞调研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不带着问题、不解决问题的调研是劳民伤财没有实际意义的。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目前联组会议是个很好、很有效的形式,我省去年只有一个开端,虽然是第一次尝试,也暴露出准备不太充分等问题,但形式是好的,以后应当长期坚持,而且规定什么人参加就什么人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能代替。我们一方面要长期坚持有效的监督形式,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探索一些全新的监督方式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四是加强代表工作,促进依法履职。人大代表就是要为人民说话,人民选你当代表享受那么多权利,一年就开这么几天会,有什么权力不参会?各级人大要继续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对代表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对相关部门给代表的答复意见也要特别关注,对那种“标准式”、“通稿式”的答复意见要敢于较真,要坚决制止和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