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个委员会的决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23 00:00:00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
员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
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2013年1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设立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