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谋福利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5 00:00:00

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既是当前社会保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一项比较复杂棘手的问题。


“近十年来,随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业务量的不断增大,政府开发了大量的公益性岗位,不仅有效解决了就业困难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大中专毕业生和事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而且极大地缓解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因编制紧张、人员相对不足而业务量逐年加大的矛盾。公益性岗位人员成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重要补充。”金昌代表团代表说。


然而,随着近十年的发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过去规定的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外,近几年新增的主要是大中专毕业生,另外还有一部分复退军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


金昌代表团代表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共有4031人(超过退休年龄174人),其中市直1321人(超过退休年龄21人),金川区985人(超过退休年龄153人),永昌县172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清洁绿化、保安门卫、司机、护理保洁、交通协管员等,全市公益性岗位用工均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其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有代表表示:“缴纳社会保险是用工单位的义务。”


但是,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目前还存在诸如:国家和省上没有出台解决该问题的政策文件;引发的劳动人事仲裁案件不断增加;办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没有经费来源的问题。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金昌代表团代表准备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希望省上制定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促使公益性岗位用工规范化;增加就业专项资金,从根本上解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问题。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维持着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金昌团代表表示。为此,他们还将提出建议,希望将金昌市作为全省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试点市,并每年从再就业资金中专项拨付金昌市单位应缴保费的50%,其余50%由市财政专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