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解平建议:加强社区建设 理顺关系实现自治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00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和基本单元,是联系政府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必须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其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最终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为此,省人大代表解平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解平说,在社区建设中存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社区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社区工作人员压力大等问题。他举例表示,好比,庆阳市西峰区15个社区虽有自己的办公用房,其他社区都是临时租借的,但面积小并且多设在楼上,另外社区缺乏室内外活动场所,致使一些群众活动开展不起来,社区用房多数不达标。其次,社区作为服务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开展的活动多,服务的内容多,而目前社区经费来源基本上靠财政拨款,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对社区的投入较少,致使社区经费缺乏,影响了社区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致使社区作用难以发挥。最后,目前相当多的部门将其工作延伸到社区,社区要应对如经济普查、社保调查、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众多工作任务。


为此,为加强社区建设,解平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第一,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建设、管理、发展的正常需要。要充分挖掘社区内部的各种资源,积极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采取财政拿一点,驻区单位赞助一点,开发商无偿提供一点,有关部门捐助一点的办法,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实现社区建设投入的多元化。第二,理顺关系,实现自治。要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按照政社分开、责权统一、费随事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和社区的职能和责任,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让社区有时间办自己该办的事。同时要抓好社区自治制度的完善,逐步建立健全社区成员大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完善社区决策、监督、听证和居规民约等制度,使社区成员都在制度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生活,使社区每一项工作都能真正体现民意、合乎民情、顺应民心。第三,提供保障,促其发展。社区服务是社区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提高社区服务质效,首先是要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尤其是提高聘用人员的工资水平)。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使他们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其次是政府部门应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为社区“减负”,确实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行政事务,应按“费随事走”的原则适当为社区增加经费。其次要结合各社区的实际,规划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和公益活动设施,通过提供便民服务,营造一个舒适、便利、优美、安全的社区环境,满足居民精神、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