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团代表建议:将国有林场苗圃道路和渠系建设纳入新农村规划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00

新农村建设深受农民群众欢迎,村容村貌发生了极大变化,但离村子不远的国有林场和苗圃的面貌依旧,尤其是道路和渠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却多年来停滞不前。


1月14日上午,记者从酒泉代表团了解到,代表们正在拟就建议,呼吁将国有林场、苗圃的道路和渠系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据介绍,酒泉市现有8个国有林场、3个国有苗圃,全部属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分布在全市5个农业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林业局负责管理。


这些国有林场、苗圃现有职工395人,其中在职职工217人,经营总面积52.3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49.24万亩,管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26.8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0.06万立方米。


代表们说,这些国有林场、苗圃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部为公益性林场和苗圃。由于地处农区边缘、重点风沙口等生态脆弱地带,在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和改善生态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建场几十年来,通过大力植树造林,为国家营造防风林40多万亩,在农区外围建起了一道绿色屏障,保障了当地工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促进了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代表们说,由于国有林场、苗圃地处绿洲外围边缘沙区,立地条件差,风沙危害频繁,环境面貌破败不堪,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尤其是渠系、道路建设相当落后,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在产业发展上又受到了各种条件的限制,使国有林场、苗圃目前处于贫困落后状态,有些林场职工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当地农民。据调查,酒泉市11个国有林场和苗圃共有林区道路80公里,其中64公里需要维修,还需要新建道路15公里;共有灌溉渠道150公里,其中80%以上需要维修,还需要新建渠道5公里。


代表们说,新农村建设开始之后,酒泉市广大农村的渠系、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逐年得到改善,可是国有林场、苗圃的面貌依旧,严重制约了国有林场、苗圃职工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代表们建议,将国有林场、苗圃的发展特别是道路和渠系的建设,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与农村同等对待,全面促进国有林场、苗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