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法作工作报告:2013年共受理案件19万余件/图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5 00:00:00


1月1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代会二次会议上作报告。记者 邵江梅 摄


中国甘肃网1月15日讯 (记者 宋燕 邵江梅)1月15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期间,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高法报告中了解到,2013年,甘肃省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同比分别上升4.93%和3.69%,审(执)结率为96.78%。其中,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39%,审(执)结率为98.39%,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有效发挥了司法审判惩治犯罪、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人权、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亮点一


疑罪从无 45名被告无罪释放


2013年甘肃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依法严惩廖德文等22人、魏杰邦等34人涉黑团伙犯罪和程登攀、王惠君多次抢劫杀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理了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颜承鲁受贿案、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增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梁明远说,甘肃省各级法院重视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守司法审判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对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亮点二


审结国家赔偿案33件 金额达128万元


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相关的民事案件56389件,金融、证券、票据等商事案件46405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自主创新。加大调解力度,力促案结事了,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成功调处了涉及人数多、诉求差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夏河县人民政府与兰州迪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维护了400户藏区干部职工的利益。用22天时间调处了涉及海峡两岸经贸项目、标的达2.35亿元的张某诉甘肃华屹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取得了当事各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同时,制定出台《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质证程序若干规定》、《全省刑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审理,全年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赔偿金额128万元。


亮点三


748名“老赖”欠债不还 被列入“黑名单”


坚持保障胜诉权益原则,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与省住建、国土、工商等部门及部分金融机构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强化财产查控手段,提高财产查控质量和效率。推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措施。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省级媒体上集中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限制经营置产、限制招投标、限制出境和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金融债权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共清理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共清理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甘肃成为全国5个首批提前完成清理任务的省份之一,省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作为两个发言单位之一介绍了经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刊发了我省的典型做法。


亮点四


打造三大平台 实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2014年,甘肃省将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合议庭制度,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大大方方地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力求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