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远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6 00:00:00


制图/钟文静


1月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称,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今年,将加强惩处网络犯罪力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去年成绩】


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117558件


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2346件,审(执)结186145件,审(执)结率为96.78%;省法院受理案件3101件,审(执)结3051件。依法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17558件,标的93.6亿元。一审民事、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3.08%。


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6844件,判处罪犯16511人。审结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罪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案件4517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409人。依法严惩廖德文等22人、魏杰邦等34人涉黑团伙犯罪和程登攀、王惠君多次抢劫杀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吸收公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555件。


判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罪犯906人


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06人。审理了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颜承鲁受贿案、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增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上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21.88%。全年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起,赔偿金额128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


748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同时,2013年还依法执结案件39794件,到位标的30.7亿元,执结率为95.5%。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将83个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单位、748名欠债不还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省级媒体上集中公开曝光,并限制融资借贷、限制经营置产、限制招投标、限制出境和高消费行为,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组织开展金融债权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共清理积案1220件,收回资金2.3亿元。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共清理积案218件,标的1.24亿元。


【今年目标】


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系统今年将主动服务全省大局,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3341”项目工程、“131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方面的案件。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等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高度关注教育、就业、“三农”、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群众诉求,加强农民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提高农民工追讨工资等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犯罪。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


在审判环节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进一步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同时,认真查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对违纪违法行为和司法不廉现象坚决查处、毫不手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本报记者 田玥 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张瑞琼 徐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