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推进城镇化建设情况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00


 



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19时30分举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邀请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包自吉介绍有关情况,并与省民政厅副厅长阿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俊斌,省公安厅副厅长曹义鸿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主持人 董永芳:女士们、先生们,晚上好!


欢迎各位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介绍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先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包自吉先生,省民政厅副厅长阿布先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俊斌先生,省公安厅副厅长曹义鸿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梁文钊先生介绍情况。


2014年1月16日19:40:45


梁文钊:女士们、先生们,晚上好!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抓住用好这个重大机遇,对于我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都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当前我省城镇化率低,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大,而且城镇规模小、结构不合理,产业支撑能力薄弱,公共服务设施滞后,社会保障水平低,这既是我们的劣势,也是我们的发展潜力所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城镇化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确方向,少走弯路,发挥后发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坚持优化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坚持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


一、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一横两纵六片区”城镇发展战略格局,围绕推进东中西三大城市群和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建设目标,加快完善全省城乡规划体系。省级层面,加快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三大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强化对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各市州层面,适时修编城镇总体规划,大力推进详细规划和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完善村镇建设规划,争取及早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没有制定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划拨、出让土地和开发建设。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和督察制度,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连续性,不能以权压法、人为任意改变规划,不能“翻烧饼”、瞎折腾,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


2014年1月16日19:43:46


梁文钊: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是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在摸清农业转移人口底数和公共服务需求增量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户改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解决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二是增强城镇产业承载能力。要依托资源能源禀赋和区位等优势,大力强化产业承载能力,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尤其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产业关联配套和集聚发展,为城镇化构筑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三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要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待遇。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尽快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基本实现砖混、砖木结构住房全覆盖。


2014年1月16日19:45:38


梁文钊: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体系,把市场的力量与政府的作用整合起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境内资金和境外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实施省委“3341”项目工程,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加快城镇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建设完善以大城市为枢纽、中小城市为节点的铁路、公路、航空、管道配备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缩短城市间通达时间,形成城市间发展合力,释放城市间经济发展联动的规模聚集效应。加强城镇供排水、能源供应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城区和郊区发展,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向周围农村延伸,带动农村发展。以“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农村道路、给水、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


四、推进城镇管理水平科学化


坚持把城市管理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学习国际国内先进管理理念,实现从小城管到大城管、从重突击到重长效、从重单一到重综合、从重载体到重机制的转变,让高品质的城市建设在科学的城市管理下,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地都应认真学习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努力掌握城市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用先进的理念、专业的知识、创新的体制,管理好城市。抓好兰州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快推进智慧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省探索经验。


谢谢大家!


2014年1月16日19:48:15


主持人 董永芳:请包自吉先生介绍情况。


2014年1月16日19:48:27


包自吉:女士们、先生们,晚上好!


全省经济和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省国土资源厅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全省土地管理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省城镇化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建成区面积快速增加,年均增长近20%。但城镇人口聚集缓慢,2000年至2013年,全省城镇人口仅增加12个百分点,远远低于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速度。二是城镇的过速扩张造成优质耕地减少。城镇的过快扩张大量占用城镇周边优质耕地,虽然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都及时进行了补充,但新补充的耕地大多位置远、基础条件差、质量较低,熟化并达到优质耕地标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三是城镇的过速扩张导致土地的低效利用。在城镇的扩张中,不能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规划,导致土地粗放利用、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尤其在部分中小城市,人均占地比较大,人口密度小,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


2014年1月16日19:51:03


包自吉:针对这些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按照全省经济工作和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化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目标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以有效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一,强化规划和用途管制,严控城镇建设新增用地。经国务院、省、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实施的省、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按照“适度控制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镇”的原则,对全省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做出安排,并划定了全省城市、城镇建设扩展边界。要严格执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审批的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国土资源部已向国务院上报了全国国土规划纲要,我们要依据此纲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全省各级的国土规划,并按照省上确定的主体功能区建设布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各地的国土开发强度。尤其在市、县层面的规划中,要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控制落实到地块,进一步强化规划管控用途管制,防止城镇建设摊饼式的无限扩大。


第二,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盘活城镇建设存量用地。人多地少,尤其是耕地少,特别是优质良田更少的国情、省情决定了城镇建设必须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路子。因此,一要严格按用地标准,审查报批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二要采取更加优惠的土地政策,鼓励一些用地者将其低效利用和利用不合理的土地交回,重新开发建设,特别要鼓励工业“出城入园”、“退二进三”,既提高城镇用地效率,又改善城镇用地结构;三要加大城镇闲置地的清查处置力度,对一年不用的依法征收闲置费,用经济制约手段促使其尽快开发利用;对两年不开发建设的坚决依法收回;四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既注重把现有存量城镇建设用地盘活用好,也要把一些城市的地下空间充分开发利用好。


2014年1月16日19:55:03


包自吉:第三,实行差别化的供应政策,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要实行有保有压的土地供应政策,也就是对大中城市建设中的民生用地,即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普通商品房等用地,以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公共文化、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用地要予以保障,并适当压减其工业用地,促使工业项目向兰州新区及其他工业园区聚集;对小城镇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用地要在用地计划指标的安排、具体项目用地的报批供应上予以保障,使其形成产业和人口集聚效应。同时,还要保障新农村建设、扶贫异地搬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等用地需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四,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配置效率。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扩大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公益性用地继续采用行政审批划拨供地外,其他用地都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采取有偿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来配置,既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城镇土地配置效率,又增加城镇国有土地收益,为加快城镇建设筹集资金。要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建设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决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供地。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地推进城镇规划范围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即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并在符合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积极推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经营,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014年1月16日19:58:19


包自吉:第五,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加强用地审批规划计划审查,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避让优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倒逼城市发展跳出去。要拓宽城镇建设用地新空间,加大全省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力度,引导城镇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要按照“统筹规划、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守住全省6989万亩耕地和5725万亩基本农田,并不断提高耕地质量。要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同时,还要保障好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省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并要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途径安置方式,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既促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又维护社会稳定。


谢谢大家。


2014年1月16日20:01:04


主持人 董永芳: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2014年1月16日20:01:18


《甘肃法制报》记者: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2014年1月16日20:01:44


阿布:我们认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对民政部门来说,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新要求:


第一,民政部门作为负责行政区划、城镇建制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按照省上的战略决策,根据我省城镇化发展和城镇人口的增多、规模的扩大,适时调整和完善城镇体制,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增设和调整完善城镇结构体系,以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


第二,在城镇化过程中,对民政部门来说非常重要的要求,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比如说,农民变市民后,其特困救助、城市低保、社会福利服务等社会保障需要及时跟上。


第三,在人文关怀方面,要帮助农民工融入社区,推进社区管理体系建设。要通过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未来在这方面民政部门的任务更重了,需要做好相应的服务关怀。


2014年1月16日20:03:23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甘肃站记者: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户籍制度改革是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些城市中,存在夹心层,也就是已经在城市生活了许多年,却没有城市户口的这部分人,已经不是农民的农民的户籍问题。我省如何解决这些人的落户问题?


2014年1月16日20:03:53


曹义鸿:中央城镇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的要求,通过调查摸底,我省纳入管理的城镇(除兰州、天水两个特大城市)暂住人口为131万,据中国社科院2013年《城市蓝皮书》显示,西部地区平均每增加一个城镇户籍居民,政府约增加10.6万元的公共财政支出。根据我省省情,拟将131万暂住人口中暂住2年以上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优先转移为城镇人口。农业转移人口是否落户城镇,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不搞指标、不搞运动。


2014年1月16日20:06:07


《香港商报》甘肃站记者:城镇化需要更加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作为支撑。请问我省在加城市基础建设和管理方面,有哪些思路和打算?此外,住房是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之一,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我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有哪些工作打算?


2014年1月16日20:06:45


梁文钊: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们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我省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强化规划引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过完善规划体系,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加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有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近期省上已组织编制了《甘肃省燃气发展规划》,《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并要求全省14个市州抓紧编制市政设施各专项规划。


二是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改变以往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重地上、轻地下的倾向,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善不少城市积累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内涝频发、管网老化等“城市病”。


三是进一步开展创新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研究,开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领域。


四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指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延长基础设施使用寿命,减少投资浪费和重复建设。


此外,2013年9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这对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吃透意见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向大家做个介绍。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一直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2008年以来,我省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73.63万套,截至2013年底,已竣工49.58万套,其中分配入住44.62万套。2014年,我省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18.89万套,基本建成11.9万套。应该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几年来,我省覆盖城镇低收入家庭和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今年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打通分割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保障。


二是坚定不移地抓建成、抓配套、抓入住。每年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足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全力确保土地供应;省建设厅将会同省发改、财政、国土、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考核,狠抓建设进度。我们还将继续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分配入住、后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赢得民心。


三是把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享受城镇保障住房相关政策。



2014年1月16日20:12:30


《中国经济时报》甘肃站记者: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的一个总体性规划,应该说它从全域管理角度,对引导全省城镇化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统领作用。请问《甘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目前编制情况如何?


2014年1月16日20:13:04


梁文钊:感谢你对我省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我省上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于2003年底编制完成,2005年报请国务院审批,因当时《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编制完成,导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未获批准,但其中确定的一些重大原则性成果,这些年已经发挥了重大的指导意义。2012年下半年,我厅重启了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此项工作,并采取和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技术合作的方式开展工作。


目前,规划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对全省14个市(州)、30个县(市)、34个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的调研座谈,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从我省的国家战略地位、区位基本特征、城乡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个方面,全面梳理了甘肃省城镇化发展在限制条件、潜在优势、模式路径、空间格局、城乡关系、政策引导等方面的基本省情,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已经形成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我厅的审查。


下一步,省建设厅将继续积极组织协调,争取在今年3月底前经省政府审定后将《甘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13-2030)》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力争2014年内完成规划的编制,并报送国务院审批。


2014年1月16日20:15:32


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记者:土地闲置应该如何处置?如何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还有一个问题,请问阿布厅长,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农村空巢老人是否有影响?


2014年1月16日20:16:40


包自吉: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时调查、认定和处置。对超期1年未动工的闲置土地,坚决征缴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用经济制约手段促使其尽快开发利用;对超期两年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依法坚决予以收回。考虑到现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执行难度较大的问题,我厅正研究出台有关意见,拟建立相关鼓励机制,如将闲置土地以成本价收回或略给补偿后,由政府组织重新出让。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向大家做个介绍。一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扩大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公益性用地继续采用行政审批划拨供地外,其他用地都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采取有偿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二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来配置,既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城镇土地配置效率,又增加城镇国有土地收益,为加快城镇建设筹集资金。三是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建设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决杜绝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供地。四是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地推进城镇规划范围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即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并在符合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积极推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经营,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阿布:农村的年轻人到城市务工后,农村存在大量空巢留守老人,民政部门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从2012年开始,我省推进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把建成1100个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列为为民办实事计划。相信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对于农村的空巢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取得有效的保障作用。


2014年1月16日20:23:26


人民日报甘肃分社记者:201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还有一个问题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如何发挥就业技能培训的作用,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


2014年1月16日20:23:52


杨俊斌:关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我省在2013年,各级劳务工作机构坚持以提升劳务输转质量、发展壮大劳务经济为目标,以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劳务输转全覆盖为重点,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不断强化技能培训,切实加强劳务协作,大力推动回乡创业,着力完善运作机制,全省劳务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促进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2013年,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39.8万人,完成年计划500万人的108%。全省创劳务收入709亿元,完成年计划640亿元的110.8%,务工人员人均劳务收入达到1.3万元。技能培训65万人,完成年计划60万人的108.3%。


就如何发挥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就业技能的培训,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强化农民工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城镇化建设,服务全省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积极拓展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规模,强化培训效果,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深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果。尤其是今年以来,为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我厅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从办公经费节余中拿出750万元,在全省58个贫困县和17个插花县每县举办一期省级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示范性培训,春节前指导58个贫困县每县再分别组织举办5期同规模的培训班,力争使近4万人直接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贫困县为重点,继续开展创业和技能培训,实现贫困地区省级示范培训全覆盖。在总结推广省级示范性培训的基础上,逐级带动,逐步放大,组织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面向全省农民工全面开展大规模培训。2014年,全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20万人。同时,有重点地加大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指导和帮助力度,力争在三大片区市县建设1-2个国家级、3-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通过基地建设,提高全省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推动城镇化建设。



2014年1月16日20:29:11


甘肃发布记者:我省城镇化建设工作,离不开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撑,请问省人社厅在这方面工作有哪些思路,具体内容是什么?此外,如何规范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1月16日20:29:31


杨俊斌: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的人才的重要性,全力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按照“三个有利于”,即让一切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思想充分活跃起来,让一切有利于干事创业的人才充分活跃起来,让一切有利于成果创造和转化的活动充分活跃起来的指导思想,实施了“甘肃省领军人才工程”、“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等一系列的人才工程,我省各类人才队伍也有了大的发展。


今后针对城镇化建设所涉及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人才,我厅将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人才开发配置的有效性。根据各类城镇化工作人才需求的岗位数量、层次类别等,加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建立以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人才流动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手段,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确保重大工程、重点任务,人才配置合理,人尽其才,切实为我城镇化建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稳定用好现有人才队伍。优化人才成长和干事创业的制度、工作、人际和社会环境,搞活人才管理,不断提高人才管理水平,形成人才干实事、重实绩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同时,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与发达省份的交流研讨,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水平。


三是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有关单位,积极推进急缺人才引进工作。按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急需紧缺的人才。


对于如何规范整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2009年,根据国务院的总体安排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国家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我省根据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防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减轻基层经办负担,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问题,将我省先后开展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三项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个人账户,统一计发标准,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



2014年1月16日20:37:26


《甘肃日报》记者: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更好的保障农民群众的权益?


2014年1月16日20:38:06


包自吉:城镇化建设中不可避免地要征占一些农村集体土地,这就涉及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执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控城镇建设新增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坚决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坚决不予审批。二是严格执行2012年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督促市州、县区政府规范征地程序,及时、足额兑付征地款。三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在现有的货币、社保、就业安置方式基础上,探索并推广“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途径安置方式,做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和信息公开,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对土地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畅通群众反映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4年1月16日20:44:21


主持人 董永芳: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2014年1月16日2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