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报告综述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00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和省委通过的贯彻意见,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所提出的明确目标。


1月15日至1月16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代表团代表们,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如何认真落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如何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如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如何更加突出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更加严厉地惩治职务犯罪,坦陈直言,各抒己见。


把重点放在创制性立法和“改”字上,着力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工作怎么体现规律,怎么把握趋势,怎么抓紧问题,怎么保证质量是第一位的。马青林代表说,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的需要,明确地方立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创新立法机制,整合立法资源,加强创制性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健全和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和清理修订、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激发和保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着力提高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要转变立法理念,从追求立法数量转变到提高立法质量,树立精品意识,把重点放在创制性立法和‘改’字上,加大对现行法规的修改力度。”马发明代表说,要进一步拓宽渠道,让更多代表参与立法,发挥好专委会在立法中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立法队伍建设。  


一些人大代表还建议,要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地方立法要着眼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注重针对性、适用性,解决具体问题,防止贪大求全,华而不实,切实做到有效管用。


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内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完善各级地方国家政权机关治理国家的程序和规范。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着力搞好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积极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对此,柴金祥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应组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监督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审议行政执法案件和司法案件总体情况报告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就开展好调研、视察等工作,刘基等代表认为,应进一步增强这些工作的针对性,让监督的内容更具体,进一步凸显工作效果,使依法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出台的法律法规哪些没有落实,没有落实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王玺玉代表直言不讳地说,如果是立法方面的问题,说明立法不完善,有漏洞,应及时修订。如果是执法方面的问题,就应研究是哪个层次、哪个方面有问题,涉及到政府的,就应研究是政府的哪个部门、哪个环节有问题。找出问题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和新途径,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如何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行职权,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成为代表们又一个热议话题。


“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创建‘人大代表之家’试点等工作,积极打造代表履职新平台、探索代表工作新途径,是全省人大工作最大的亮点。”张令平等代表说,应将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人大代表之家”试点建设、人大代表述职等作为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和新途径,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要总结经验,分年度、分阶段,不断充实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内容。段志俊、朱宝莹等代表表示,要进一步靠实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责任,通过双联单位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为贫困乡村、贫困农户多办一些实事好事。要认真总结“人大代表之家”创建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组织开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时,应进一步扩大代表的参与面,把代表的选择性向下沉,让工作、生活在市、县的省人大代表参与进来。”刘基代表说,通过参与活动,使人大代表了解人大工作的地位,体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让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方式。”姚振华、刘存禄、陈亮等代表说,要认真研究如何加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及时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反馈代表,并征询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使代表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解决代表建议办理“结而不办”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上再下功夫,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平、正义、为民逐渐成为司法工作的关键词。与此同时,人民群众通过法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越来越强烈,对司法工作更是提出了新要求。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陆武成代表建议,要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执行力;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要注重素质提升,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应在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上再下功夫,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让老百姓能打得起官司。”武文斌代表提出,要集中精力,进一步探索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有效途径。


栾克军代表建议,要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研究破解“只信访不信法”的问题;要提高案件审判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要加大对经济犯罪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深入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的工作体系和机制


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严厉地惩治职务犯罪。紧紧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继续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审议中,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受到了代表们的广泛关注。


对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以“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发展、促进廉洁”为主题的专项行动,武文斌代表说,要把“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提醒、引导、帮助企业家知法、守法,依法依规办事。


栾克军代表建议,要加大对经济犯罪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健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犯罪的工作体系和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