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法治甘肃——各代表团审议人大常委会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综述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1 08:56:09

  窗外雪花漫卷,室内观点碰撞。
  1月30日下午至31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15个代表团的代表们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在为省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点赞的同时,代表们聚焦依法治省,聚力法治甘肃,直陈己见,直书民意。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审议批准兰州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件,尤其是主动发挥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组织起草《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并进行了初审。
  审议中,立法工作的成就受到代表一致赞许。有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创新理念、智慧、举措、行动,走在了全国前列”,尤其是立法途径转变为全面开放、群众权益主导,立法质量越来越高。
  对于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如何改进立法体制,去除地方立法过程中的“部门立法”现象,代表们认为,首先要深化立法机制创新改革。
  周多明代表认为,要努力改变“部门提什么,人大就审什么”的现状,变“被动买单”为“主动点菜”。同时,周多明代表还“支招”,要强化立法前评估、建立多元起草机制、创新代表参与机制、正确处理责权关系。
  姚振华代表则建议,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人员素质,严把立法立项关口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设区的市赋予立法权,全国人大也正在修订立法法。初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如何做,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希望和建议。
  付振伟代表提出,市一级在立法工作上完全没有基础,省人大常委会要在厘清立法权限、规范立法程序、确保立法质量等方面,加强培训指导。
  还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具体的立法工作指导意见,开展针对性的立法工作培训,保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好立法权。
  在对如何立法提出建议的同时,立什么法,代表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酒泉团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出台给予特别关注,加快立法步伐,为加强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甘南团代表提出,进一步关心支持甘南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将甘南州上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早日审查批准。
  杨景海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社区矫正立法工作,一方面加强调研,掌握情况,为全国人大制定社区矫正法提出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立足省情,把握规律,由省人大常委会主导,尽快制定出台符合宪法精神、符合甘肃实际、符合工作需要的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郭秀荣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关注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做好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的拟定工作。
  杨迎萍代表建议,将《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尽快制定出台,为加强地方区域性重要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新常态,新要求,用新作为谱写法治甘肃美丽新篇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改革发展的任务重大而艰巨。
  围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代表们对省人大常委会新一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寄予厚望。
  张绪胜代表说,当前,人大工作面临五个新常态:一是怎样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二是人大如何主导立法工作;三是怎样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四是如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五是怎样通过实施向宪法宣誓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坐实法治责任。
  张绪胜认为,有四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研究解决:一是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立法专业人才培养;三是进一步加快人大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四是全面提升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李钰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自身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和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在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以及指导县乡人大工作方面,也为基层人大作出了榜样,树立了典范。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方面多研究、多探索、多实践,为基层人大提供经验和做法。
  高星代表则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三点建议: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出台重大事项决定办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什么是重大事项;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决策的审查监督,明确提请人大决定程序,推动政府科学决策;开展常态化的听证和询问工作,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王锐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的调研,从省级层面对重大战略实施提出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重大战略顺利实施。
  詹吉有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就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开发等,实行省、市、县人大上下联动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合力,着力推动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直面问题,聚焦问题,代表们就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纷纷建言献策。
  吴明明代表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视和规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大胆发声、主动监督,体现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吴明明还建议,“法检”两院与编制、组织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出台一些政策,加大选聘人才力度,发挥好老司法工作者的积极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加老百姓的安全感,营造公平公正的朗朗晴空。
  栾克军代表说,“法检”两院应从机制上进一步探索对诉讼、审判活动加大监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检工作的指导,特别在司法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指导和帮助。
  陈伟代表则建议,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顶层设计,以科学的制度设计保障司法公信。
  虞海燕代表说,现在交流的主要是市州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今后至少应扩大到副院长、副检察长的交流,通过干部交流,为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同时也可有效减少人情案。虞海燕还建议,多制作典型案例宣传教育资料,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提高警示教育的效果。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教育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审慎用权。
  华风代表则建议省检察院对各市州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给予指导。
  华风说,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院进行行政监督的权力,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其涉及面广,对公众利益保护有重要意义。希望省检察院尽快拿出公益诉讼的具体意见,制定可操作的办法,确保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作用。张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