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8 08:45:16


——2012年1月11日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汉荣


2011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十二五”规划促进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以执法促发展,以办案保稳定,依法保障转方式、调结构的顺利推进。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167件178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41件164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职务犯罪266件494人。各级检察院对459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预防,积极帮助解决法律问题。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5人,提起公诉20人;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54人,提起公诉36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6人。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6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促进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了对监外执行罪犯、刑释解教人员、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诉求。


二、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593人,提起公诉16172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8318人,提起公诉10741人。对平凉“4·7”特大投放危险物质案、天祝“5·13”放火案、正宁“11·16”重大交通事故案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增强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制定《甘肃省检察机关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暂行规定》,规范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的范围和条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促成当事人和解291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314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8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接待群众来访1501人次,受理群众控告687件,均依法妥善处理。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75件。化解涉检信访积案114件。对9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给予了救助。


三、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78件1016人,同比分别上升5.9%和7.9%。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78件864人,渎职侵权案件100件15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477万元。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大案306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6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要案3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依法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公路系统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窝案51件61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件,县处级干部3人。组织开展了查办家电下乡和涉农领域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此类案件36件60人。举办“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甘肃巡展,14个市州5000余家单位、19.6万余人次参观展览,社会反响良好。


——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机制,开展预防调查1016项,提出预防建议1908件,其中,有803件被有关单位转化为工作制度。举办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6164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万次,建议取消11个单位廉洁准入资格。向各级党委报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69份。


四、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1件,监督撤案358件,同比分别上升8.9%和9.8%。纠正漏捕845人,纠正漏诉214人,同比分别上升17%和13.2%;组织开展另案处理、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批捕在逃专项检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62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2件,法院审结90件,改变原裁判61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29件,抗诉179件,法院审结109件,其中改变原裁判8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2件。督促、支持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74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41件。对600余件不支持抗诉案件的当事人释法说理,维护了裁判的既判力。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7人,纠正超期羁押23人次,纠正监管活动违法行为690人次。对7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监督收监。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有10个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立案查处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32人,法律监督的效果进一步提升。


五、自觉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努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管控,继续严格落实撤案和不起诉报省院批准、逮捕嫌疑人报上一级院审查决定、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管,建立健全了全省统一的案件质量评查、立案监督案件备案审查、职务犯罪案件抗诉同步审查等工作机制。省、市两级检察院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定期督导调研等制度,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下级院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业务、检察政务、队伍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以管理促工作的综合效应。着力推进机关精准化管理,省检察院建立了对所有内设机构量化考核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确保执法各环节流程严密、衔接顺畅。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完善领导包团联络、定期走访、邀请视察等制度措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市两级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455名,监督职务犯罪不起诉、撤案等案件49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完善接受网络舆论监督制度,省检察院出台了加强涉检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的意见。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与省委组织部、省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组织开展了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


——领导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认真落实巡视、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了对检察长和班子成员的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制度的意见建议。对90名基层院班子成员进行干部素能轮训。结合换届,提拔、交流市、县两级院检察长56人次。


——队伍专业化建设有了新进步。制定了《甘肃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轮训和考试,省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1709人次。组织150名检察人员参加集中司法考试培训,考试通过率为55%。评定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6人。省、市两级检察院组织135名干部进行了挂职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能力。


——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大《2009-2012年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力度。省检察院出台了支持促进甘南临夏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公开招录152名大学生充实基层。91个院已完成“两房”建设。完成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123个节点分支网络工程建设,实现检察专线网与政法网双网并用。


2012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更加自觉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主动做好服务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


二、更加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涉枪涉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等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案件。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加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政府采购等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对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三、更加认真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六观”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阳光检务”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以甘肃省检察文联为龙头,切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四、更加扎实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引导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加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着力做好帮扶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积极推进铁路、林区、矿区检察院业务用房建设。落实各项检务保障政策,将有限财力更多地向科技强检和提高队伍素质方面倾斜。


五、更加科学地加强检察管理


加快推进案件管理机构建设,形成统一受案、集中管理、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健全完善质效评估、案件评查、监督指导等一系列检察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内容全面、标准严格、程序严密、设置科学、尺度统一、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快信息化应用步伐,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