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的重大实践——四论联村联户为民富民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3 14:31:40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我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建设创造了新的载体,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实践。

  当前,我省农村社会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如何满足群众对改革发展的新预期,对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新要求,对满足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新诉求,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重大而现实的社会课题。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我们在农村社会建设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诱发农村社会矛盾。广大机关干部要以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准确把握农村实际,直接了解群众要求,全面解决群众需求,尽快改变农村社会建设滞后、管理方式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局面。


  农村社会建设的根本,在于千方百计保障民生。这次行动涉及的主要对象是贫困村、特困户,发展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广大机关干部要把加强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通过改善民生,强化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具体工作中,要设身处地,关注群众的想法和感受;要换位思考,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尊重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细致入微地做好顺人意、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用群众熟悉和习惯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法,深入沟通交流,讲真话、听实情,取得群众的信任。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矛盾进行排查和摸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在做好调查研究、合理解释的同时,协助当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尽力促进邻里和睦、村组和谐、大局和顺。


  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组织保证。广大机关干部要与农村基层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发挥好农村党员致富带富能力和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建设,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我省和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的大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投身农村社会建设的重大实践,出实力,见实效,建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