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6-01-19 11:12:04
2016年1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全面体现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了我省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突出了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充分考虑了各方面支撑条件,注重指标间的平衡协调,总体安排积极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族人民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基本实现了各项预期目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综合实力实现重大跨越,扶贫攻坚取得重大突破,经济结构出现重大转变,战略平台发挥重大作用,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生活得到重大改善,改革开放迈出重大步伐。同时,我省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纲要草案对困难和问题的分析是实事求是的。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实施好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责任落实,强化对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监督和考核,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积极推进经济中高速发展。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好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着力打造六大支撑,深入实施十大工程,补齐发展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确保到2020年我省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要围绕催生新动力积极推进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着力提升政府服务创新的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创新驱动中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要围绕提高整体效能积极推进协调发展。认真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大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力度,促进区域联动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要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为平台,努力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支持,积极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综合施策,加强大气、水、土壤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和工业污染治理能力与水平。巩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成效,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要围绕内外联动积极推进开放发展。深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实施“13685”战略,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进一步扩大向西开放。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合作交流,加强与东南沿海和周边省区合作,创新对外开放合作机制,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要围绕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共享发展。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积极推进教育协调公平发展,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就业创业力度,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