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代表团:把高扬程灌区作为扶贫攻坚和民生保障的公益性工程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1-10 10:09:04

  白银是全省乃至全国高扬程电力提灌工程最为集中的地区,现有万亩以上的大中型高扬程电力提灌工程18处,控制有效灌溉面积86.9万亩(不含景电灌区)。全市水浇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0%,产出占全市农作物产量的80%以上,且高扬程灌区逐步发展成为枸杞、沙地洋芋、制种玉米等特色农业基地,吸纳了周边山区大量的群众迁入灌区定居和务工,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易地搬迁、加快精准扶贫和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作用。
 
  近年来,随着供电部门超基数用电加价和农灌电价的调整,高扬程提灌工程电费支出明显加大,运行成本逐年提高,工程管理单位入不敷出,工程运行人员工资偏低,靖会、兴电两大灌区虽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但工资每年缺额3000多万元,其他灌区人员工资普遍在1000至1500元之间。
 
  据了解,目前,各灌区暂以2005年农业排灌电量为基数,实施超基数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2元的政策。由于近年来白银市提灌区承担了大量的移民安置任务,灌溉规模逐年扩大,工程用电量不断增加,用电量基数已大大超过2005年4.52亿度的水平,达到现在的5.84亿度。2011年,省发改委两次调整农灌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了0.0305元,电价调整使工程单方水生产成本增加了0.06元左右,按照2014年度白银市18处万亩以上提灌工程实际用电量5.84亿度核算,每年增加电费支出1564万元。2011年核算的灌区供水成本在0.25~0.77元/m3之间;而实际执行水价在0.195~0.34元/m3之间;靖会、兴电2处大型提灌工程和4处重点中型提灌工程(刘川、工农渠、中电、旱坪川)水价仅为成本的50%左右,且电费成本占现行实际水价的35%~45%。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白银代表团认为,由于水价已经达到灌区群众能够承受的极限,单纯依靠提高水价来维持灌区正常运行已不现实。
 
  据悉,为维持灌区适时灌溉和工程的正常运行,白银市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县两级财政累计落实公益性人员经费1750万元。2014年,按照《甘肃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又对全市23处国有水利工程水价进行了适度调整,幅度在0.02~0.08元/m3之间。考虑到灌区稳定和农民承受能力,水价上调的潜力十分有限,只冲减了2011年电价上涨的额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工程运行困难的问题。
 
  鉴于高扬程灌区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白银代表团建议,省上把高扬程灌区作为扶贫攻坚和民生保障的公益性工程,对高扬程灌区运行管理进行系统研究,取消农灌用电量超基数加价政策,制定新形势下的高扬程灌区惠农政策,对因电价增长的电费由省财政厅给予补贴,以保障群众收益,维护灌区正常运行。 薛文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