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又增加六条改进会风会纪措施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7-01-08 13:53:13

  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穿大会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在继续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三次、四次会议提出的改进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6条改进措施,进一步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严肃会议纪律,精简工作人员,加大会风督查力度,保证代表集中精力开好会议,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加强会风会纪的6条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守纪律、讲规矩,以良好会风会纪保证依法务实履职。
 
  二是代表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提交书面请假报告,严格按会议请假制度审批。会前提出请假的,经所在代表团审查后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会中提出请假的,经所在代表团团长签字后交大会秘书处报主席团常务主席批准。代表外出参加其他重要会议的,请假报告须附会议通知。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出席预备会议和各次全体会议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列席人员不得缺席会议,不得由他人顶替参加会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需请假的,要提前向大会秘书处请假。大会秘书处对列席人员参加大会预备会议和各次全体会议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是代表参加会议时,不得中途离开会场,不得接打电话、玩手机、打瞌睡等,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自觉树立和维护人大代表良好形象,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和履职水平。
 
  五是严格控制会议工作人员数量,严格控制会议用车数量及证件发放范围。大会秘书处根据会务、简报、后勤、警卫、信访、新闻等工作需要,从严核定各组和各代表团工作人员数量,精简不必要的随行人员。
 
  六是大会秘书处会风督查组采取不定点、不定时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代表参会、会场纪律、人大和“一府两院”听取审议意见、工作人员服务保障等情况进行督查,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贾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