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宪法自信 用宪法精神助推法治甘肃建设(下)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8-07-03 09:39:4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抓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中央和省委专门印发文件,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出安排部署,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司法厅五部门专门印发通知,对全省学习宣传宪法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为帮助全社会更好地学习掌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宪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用宪法法律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依法治省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办公室邀请省人大、省纪委、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委党校、省律师协会等8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围绕“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忠诚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抓住‘五个关键’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深入人心、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立足新职责展现新作为奋力开创甘肃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学习宪法实施宪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八个不同角度学习贯彻宪法,涉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施等各个方面,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让宪法精神走进千家万户,内化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正信仰和自觉尊崇,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热潮,弘扬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知识,努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景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往往会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调适完善。在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宪法的生命力才会持久恒远,才能更好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一、坚守宪法,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执法司法者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信仰法治,首先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把公平正义作为终身的价值追求。很难说一名不信仰法治、不尊崇宪法的司法者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信仰法治的实质,不是把宪法法律当作现代神灵来膜拜甚至盲从,而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崇尚法治精神,始终把宪法法律精神举过头顶、装在心中、融入言行。认同,强化宪法意识;信服,坚定宪法自信;尊崇,树立宪法权威;敬畏,坚持宪法自觉。
 
  二、敬畏宪法,做宪法权威的维护者
 
  只有把普通的信仰,刻化为灵魂的敬畏,才能在思想上尊崇、行动上自觉。这次宪法修正案确定的宪法宣誓制度,要义在于宣誓者从思想上敬畏宪法,在行动上遵守宪法,从内心培养敬畏、遵守和捍卫宪法的观念,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司法的权威来自于宪法,宪法的权威更需要司法予以维护,而司法权威的建立必然来自权威的司法,没有一支过硬的有权威的司法队伍,宪法的权威将无法保证,这就要求我们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人们常说,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作为一名法官,应该时刻告诫自己,自己肩上扛起的不仅仅是天平,而是千千万万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因此,法官要始终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心中高悬法纪明镜就是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宪法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就是要用宪法法律的堤坝阻拦权力的任性,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行使;知晓为官做事尺度就是要时时刻刻将宪法法律作为依据,以之丈量和规范自己用权、做事的各个环节。
 
  三、捍卫宪法,做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推动宪法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司法机关责无旁贷。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真正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人民法院作为法律实施机关,在有效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事关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作为人民法院,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惩处犯罪,妥善审理各类案件,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保护人民的平安和幸福,破除一切影响公正司法、公平正义实现的障碍,努力为更好地实施宪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司法实践中,宪法应当是人民法院法律适用的解释依据,法官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以符合宪法的方式来理解并适用法律规范,将宪法的原则及精神融入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裁判只有符合宪法的精神,才能被社会所接受,才有生命力。当一些案件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因法律天然的滞后性产生法律适用困难时,法官可以基于宪法的最高效力,依照宪法的规定及其精神来解释所要适用的法律条款,应用宪法来确定法律条款的含义,科学把握司法裁判的尺度与标准,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宣传宪法,做宪法精神的弘扬者
 
  加强宪法实施必须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人民法院要带头开展宪法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和激励审判人员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促进全社会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自觉依法办事。要切实承担普法责任,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平台,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联系群众的身边事例案例,带头宣讲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入耳、入脑、入心,增进人民群众对宪法的了解与支持。积极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阐释活动,运用文化载体、各类活动、高新技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宣传工作辐射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营造全民崇法尚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宪法实施宪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甘肃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过先后五次修改,宪法已经日臻完善,是一部好宪法。宪法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五部分组成,共一百四十三条。在学习、理解宪法时,应当重点掌握六方面的核心内容。
 
  一、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
 
  党的十九大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次修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把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党的指导思想。这标志着指导思想变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9000万共产党员,而是14亿中国人民;这标志着指导思想的功能发生变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经成为举国上下各个领域、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标志着指导思想的效力发生了变化,它已经成为国家意志,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贯彻执行。
 
  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与世界上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原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长期执政的基础。这次修改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的条文,把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内在地统一起来,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法理逻辑。
 
  宪法序言中已经五次提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什么还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我理解,在宪法条文的第一条中写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充实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使党的领导在宪法中由确认变为规范、由原则变为制度、由柔性变为刚性,使我国国体的表述更加科学、更加全面,既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性,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权威性。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及其权威,我们要大张旗鼓地讲、理直气壮地讲。对于弱化、反对、否定党的领导的一切言行,都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和追究。
 
  三、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重大抉择。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一字之改,千钧之力。这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进行“合宪性审查”工作。这次修改宪法时,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就是为“合宪性审查”设立工作机构。同时,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这样的修改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四、完善国家主席任职是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的重大举措
 
  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内容删去,这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有着重大意义。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完全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完全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深得民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我国的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既然全党上下和人民有呼声、有要求,宪法法律就应当有呼应。宪法修正案删去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限制,就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实现党中央作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保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层尤其是核心领导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能够确保国家大政方针、发展方向、发展措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能够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三是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确保国家总体安全。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这也是我们的不懈追求。将这一目标写入宪法,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六、设立党领导的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工作的必然选择
 
  设立国家监察机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通过优化国家机构职能,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有效地监督和控制公权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无死角。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我们已经形成了党领导人民立法、保证执法的格局,为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条专门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我理解,这是法律对于需要特别强调的重点内容所作的重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建。可以说,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已经被实践证明最好的、最有效的制度设计。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特别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作为一项根本的政治原则写入监察法中,是必然的选择。
 
  修改宪法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实质,养成尊崇宪法的习惯,遵守宪法、实施宪法,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省委依法治省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甘肃省司法厅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