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 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践行者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8-07-12 09:36:00

  (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综合处 杨雪松)
 
  【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最重大的历史贡献和最重要的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这一思想,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
 
  【正文】2018年6月18日—29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省人大领导、省委党校专家学者,围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好党的建设新要求,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等专题辅导解读十九大精神。我也通过参加专题讲座、党支部开展的十九大报告原文解读、新修订《宪法》学习、网络平台自学等方式认真开展了学习,并参加党支部心得体会讨论。
 
  通过学习,我感觉到十九大精神蕴涵内容博大精深,并非短时间能够领悟其实质内容,需坚持一以贯之的常态,学习十九大精神是一个重在积累的过程。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是在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们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学习领会、融汇贯通、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非常重要、意义重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认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决拥护党中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着力提高民侨委的地方立法质量为己任,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地方立法工作中。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的政治自觉
 
  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我认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的领会可以统领到坚定“四个自信”上来,也就是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四个自信”。
 
  一是充分体现了道路自信。党的十九大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伟大旗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有可靠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进一步阐述了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
 
  二是充分体现了理论自信。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同中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才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从而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习总书记讲,“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充分彰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
 
  三是充分体现了制度自信。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主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样的一套制度安排,有利于保证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维护国家统一、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所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充分彰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四是充分体现了文化自信。我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有着深刻的政治历史文化渊源,主要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国几千年来推行政治权力一元化、儒家文化正统化、国家领土完整、管理体制上下一体等传统的“大一统”思想相适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主权具有至高性,权力集中于中央,这契合了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不能隔断历史”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充分彰显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
 
  二、进一步提高融汇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的思想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因此,巩固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键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使其三者有机统一。
 
  一是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在人大民族工作中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确保党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三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理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治理功能,推进国家以科学、民主、法治的现代化方式进行有效治理,把依法治国理念变为执政实践。
 
  三、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的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提出了新论断新战略新要求,这个“新”体现在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立法先行,良法善治,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等方面,注重突出“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殷切期望。我省当前又在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两州一县”的民族地区又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
 
  以上几项因素叠加,省人大民侨委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实现与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需要我们运用好法治思维,认真谋划好人大民族立法工作,依法保障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依法保障民族地区团结稳定社会和谐。在这方面,我们也正在不断地努力探索和改进,在对民族自治地方报请批准的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工作中,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握好立法审查目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了我省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立法法又赋予了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委员会对其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其目的是在保证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应有的合法权益,这是做好做好人大民族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把握好立法审查原则。原则上来说,合法性审查主要是看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但在具体的立法实践中,还应充分考虑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资源有限,主要是立法专业人才少、立法质量不高等实际情况。一般来讲,立法审查应当把握好“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四个原则。所谓“不抵触”即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这是审查的核心要义;“有特色”即立法法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是制定条例一个重要的前提;“可操作”即要达到解决问题的立法目的。关于“不重复”,目前为止,也是因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资源有限的问题,照抄和照搬上位法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这需要在今后的立法实践中逐步加以克服。
 
  三是把握好立法审查程序。立法审查应当依据立法法和我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还应把握好立法审查程序中的几个关口。①突出特点,尊重民族风俗和生活习俗,认真制定立法计划,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成熟一件审查一件,尚未成熟的继续完善。②提前介入,对列入立法预备项目条例草案由专人负责,将条例草案文本印送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邀请立法顾问对条例进行充分论证。③深入沟通,坚持在对条例进行审查前,面对面同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交换意见,对分歧性条款进行逐条论证,维护好民族自治地方应有权利。④规范文本,就条例名称、题注、结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等表述提出修改意见,切实保证立法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学习、去领会。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在学与思、学与研、学与用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精髓学懂弄通,把思想精髓贯彻落实到履职担责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