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阅读全文]

现行宪法诞生大事记

时间 事件 关键词
2018年3月11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第五次修改
2014年11月1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国家宪法日
2004年3月14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第四次修改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第三次修改
1993年3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第二次修改
1988年4月12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第一次修改
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诞生
1982年11月26日 宪法修改草案被提请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 提交审议
1982年4月 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改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 草案形成
1982年2月 宪法修改委员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 初稿形成
1980年9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主持修改现行宪法。 修宪委员会成立
1978年12月18日 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治国路线的重大转折。形势发展要求制定一部新宪法取代“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后所制定的1978年宪法。 决定修宪